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

BE5.关于信仰、爱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圣治 #220

220.⑷短暂事物和

220.⑷短暂事物和永恒事物在人里面的结合就是主的圣治。然而,这些事无法进入理解力的最初感知,除非按顺序排列它们,并按这顺序展开并清楚解释之,故顺序如下:①按照圣治,人通过死亡脱去属世和短暂之物,披上属灵和永恒之物。②主通过祂的圣治照着功用或服务,通过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结合,通过永恒事物与短暂事物结合。③主通过对应,因而通过表象,照着人对这些表象的确认程度而与功用或服务结合。④短暂和永恒事物的这种结合就是圣治。这些事需通过解释才能被置于更清晰的光中。

①按照圣治,人通过死亡脱去属世和短暂之物,披上属灵和永恒之物。属世和短暂之物是指人首先进入的最外层和最末后的事物;人一出生就进入其中,以便他今后能被引入更内在、更高级的事物。因为最表层和最末后的事物是容器,这些东西在自然界。这就是为何没有哪个天使或灵人是如此直接被造的,而都是先生而为人,从而被引入更高级的事物。因此,他们都拥有最外层和最末后的事物,这些事物本身是稳定不变的,他们的内层在它们里面并通过它们才能保持联结。

然而,一开始,人会披上自然界更粗糙的事物;这些事物构成他的肉体;但他通过死亡脱去这些事物,只保留自然界中最接近属灵事物的更纯净的事物,然后这些事物成为他的容器。此外,一切内层或高级事物同时存在于最外层或最末后的事物中,如前所示(108, 119节)。因此,主所做的一切事,都是从开始和最后同时来做的,因而都是完整的。然而,自然界的最外层或最末后事物无法接受人类心智为之形成的属灵和永恒事物,就像它们本身那样,而人生来是要变得属灵并活到永远的。因此,人会脱去这些事物,只保留与属灵和属天之物适合并一致的内在属世事物,这些事物作为容器而服务于它们。这一切是通过抛弃短暂和属世的物质,也就是肉体的死亡而实现的。

②主通过祂的圣治照着功用或服务,通过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结合,通过永恒事物与短暂事物结合。属世和短暂事物不仅是指那些适合自然界的事物,还指那些适合自然界的人的事物。人通过死亡脱去这两类事物,并披上对应于它们的属灵和永恒事物。人照着功用或服务披上这些事物,这在前面已大量说明。适合自然界的属世事物一般涉及时间和空间,尤其涉及地上所看见的事物。人通过死亡把这些事物抛在身后,并接受属灵事物以取代之,属灵事物只是外在或表面相似,但内在和本质并不相同,这一点在前面(102–110节)也已说明。

适合自然界的人的短暂事物一般涉及地位和财富,尤其涉及每个人的必需品,也就是食物、衣服和住所。人也是通过死亡脱去这些东西,并留在身后;然后披上并接受外在或表面相似,但内在和本质不同的事物。这一切事物都从世上短暂事物的功用或服务中获得其内在和本质。功用或服务就是那被称为仁之良善的良善。由此可见,主通过祂的圣治照着功用或服务,将属灵和永恒事物与属世和短暂事物结合起来。

③主通过对应,因而通过表象,照着人对这些表象的确认程度而与功用或服务结合。由于在那些对何为对应和表象没有一个清晰概念的人看来,这一点必显得晦涩难懂,所以我需要举例来说明并解释。圣言中的一切事物纯粹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的对应,并因是对应,故也是表象;也就是说,圣言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和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它们本身是裸露的,但被包裹在圣言字义中。因此,它们看上去就像一个穿着衣服的人,而这衣服就对应于他的爱与智慧的状态。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将表象视为事实,就好像断言衣服是这个人。于是,表象就变成了谬论或幻想。如果人寻求真理,并在表象里面看见它们,情况就不同了。

由于人向邻舍所履行的一切功用或服务,也就是仁之真理和良善,要么是照着这些表象行的,要么是照着圣言中的真理本身行的,所以当他照着他视之为事实的表象来行时,就陷入了谬论或幻想;但当他照着真理来行时,就是在如他应该的那样行它们。这一切清楚表明,“主通过对应,因而通过表象,照着人对这些表象的确认程度而与功用或服务结合”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④短暂和永恒事物的这种结合就是圣治。为使理解力清楚明白这一点,有必要举两个例子来说明,其中一个例子涉及地位和荣耀,一个涉及财富和资源。两者在外在形式上都是属世和短暂的,但在内在形式上却是属灵和永恒的。当人在地位及其荣耀里只关注他本人,不关注公众福祉和功用或服务时,它们就是属世和短暂的。因为这时,人心里必然会想,公众福祉是为他存在的,而不是他为公众福祉存在。他就像一个国王认为王国和所有百姓都是为他存在的,而不是他为王国和百姓存在。

然而,当人视他本人是为公众福祉和功用或服务存在的,而不是它们为他存在时,这些地位及其荣耀就是属灵和永恒的。当人如此行时,他就拥有真理,以及地位和荣耀的本质;然而,在前一种情况下,他拥有的是(地位和荣耀的)对应和表象;他若把它们当成事实,就会陷入谬论或幻想,并且只能像那些陷入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之人那样与主结合;因为谬论或幻想就是与邪恶结合的虚假。诚然,这样的人也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做出好行为,却都是从他们自己,而不是从主来做的;因此,他们将自己摆在了主的位置上。

财富和资源差不多也是这样。它们可能是属世和短暂的,也可能是属灵和永恒的。对那些只关注它们和它们里面的自己,唯独以它们为快乐和喜悦的人来说,它们是属世和短暂的。但对那些关注它们里面良善的功用,并以这些功用为快乐和喜悦的人来说,它们是属灵和永恒的。此外,对这些人来说,外在的快乐和喜悦也变得属灵,短暂的变成永恒的。因此,死后他们就在天堂,在那里住在宫殿中,宫殿的摆设因黄金和宝石而金光闪闪。然而,他们只是把这些东西看作从其内在,也就是功用中闪耀出来的金碧辉煌的外在;他们从这些功用中获得真正的快乐和享受;这些本身就是天堂的幸福和极乐。那些为了财富和资源,为了自己,因而为了外在,而非同时为了内在而关注它们的人,其命运恰恰相反。这意味着这些人照着它们的表象,而不是照着它们的本质来看待它们。当他们脱去这些表象时(这是他们死亡时发生的情形),就会披上属于它们的内在;这些内在因不是属灵的,故只能是属地狱的。财富和资源的内容必要么是这个,要么是那个,因为两者是无法共存的。因此,他们拥有的是穷困,而不是财富,是悲惨,而不是资源。

功用不仅是指生活必需品,如人和依靠他的那些人的食物、衣服和住所,还指国家、社会和同胞的利益。当商业是至爱,金钱是次要、从属的爱时,只要商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欺诈和邪恶的手段,商业就是有益的。当金钱是至爱,商业是次要、从属的爱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是贪婪,贪婪是诸恶的根源。对此,可参看路加福音(12:15)和关于它的比喻(路加福音1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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