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9.从好行为的由来可明显看出,唯独信不可能产生被称为“果子”的任何行为,正如没有男人,一个女人不能凭自己生出孩子。因此“信的果子”这个说法只是空洞的几个词而已。此外,整个世界中没有什么不是出于“婚姻”曾经被产生或能够被产生——婚姻的一方与善相关,另一方与理相关;反之,一方与恶相关,另一方与谬相关。因此,除非出于如此婚姻,没有行为能被孕育,更别说被产生;好行为产生于善理相合,坏行为产生于恶谬相合。
253.由于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婚姻,许多经文既提到“耶和华”,也提到“神”,或既提到“耶和华”,也提到“以色列的圣者”,就好像他们是两个,而事实上,他们是一个:“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而“神”和“以色列的圣者”是指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圣言中,许多地方提到耶和华和神,以及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但他们是指独一无二的人,或一个人,这一点可参看关于主救赎主的教义(TCR 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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