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9

BE49.从好行为的

BE49.从好行为的由来可明显看出,唯独信不可能产生被称为“果子”的任何行为,正如没有男人,一个女人不能凭自己生出孩子。因此“信的果子”这个说法只是空洞的几个词而已。此外,整个世界中没有什么不是出于“婚姻”曾经被产生或能够被产生——婚姻的一方与善相关,另一方与理相关;反之,一方与恶相关,另一方与谬相关。因此,除非出于如此婚姻,没有行为能被孕育,更别说被产生;好行为产生于善理相合,坏行为产生于恶谬相合。

属天的奥秘 #257

257.“蛇的头”表

257.“蛇的头”表示总体上邪恶的统治,尤表自我之爱的统治。这从自我之爱的性质清楚可知,自我之爱的性质是这样:它寻求统治,甚至统治地上的一切;犹嫌不足,还争取统治天上的一切;这时,它仍不罢手,甚至想统治主自己;事实上,至此它还是不满足。这种倾向就隐藏在自我之爱的每一丝火花中。只要沉迷于这爱,放松约束,你就会发现它会立刻爆发,甚至膨胀到那野心勃勃的高度。由此可见“蛇”,即自我之爱的邪恶如何渴望实施统治,又如何仇恨凡拒绝它的统治之人。这就是“蛇的头”,它抬高自己、被主踹到地上,以至于“用肚子行走,吃尘土”,如前一节所说的。在以赛亚书,经上如此描述被称为“路西弗”的“蛇”或“龙”:
路西弗啊,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爬上云端,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被抛下地狱,到坑中的极处。(以赛亚书14:13–15)
在启示录,经上也描述了这“蛇”或“龙”是如何高举其头的:
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但他被摔在地上。(启示录12:3, 9)
诗篇: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耶和华必从锡安送出你力量的杖,祂必在列族中施行审判,使它们满了尸首;祂击碎了广大地域上的首领。祂要喝路旁的河水,因此必抬起头来。(诗篇110:1-2,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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