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8

BE48.简要分析:

BE48.简要分析: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義、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知性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義;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最后的审判(续) #44

44.有一次,我听见

44.有一次,我听见来自英国的一些牧师彼此谈论唯信,还看见他们造了一种雕像来代表唯信。在昏暗的光线下,这雕像看上去就像一头巨兽,尽管在他们眼里像一个英俊男子。但当天堂之光被放进来时,它的上半部分就像一个怪物,下半部分则像一条蛇,与经上所描述的非利士人的偶像大衮(士师记16:23; 撒母耳记上5章)大同小异。一看见这一幕,他们向后退去,一些旁观者把这个雕像扔进一个池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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