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8.简要分析: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義、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知性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義;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418.良善就是邻舍,因为良善属于意愿,而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实体)。理解力的真理若是从意愿的良善发出的,也是邻舍。因为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披上形式,在那里使自身在理性之光中显为可见。一切经验都能说明,良善就是邻舍。谁不是因为一个人意愿和理解力的品质,也就是他的善良和正直而爱这个人?例如,若不是因为国王、君王、将军、总督、执政官、地方长官、法官在言行中所展现的正义和判断力,谁会爱他们?若不是因为主教、教会牧师或教士的学识、生活的正直和对于拯救灵魂的热情,谁会爱他们?若不是因为将军,或他手下将领勇敢和谨慎兼备,谁会爱他们?爱商人是因为他的诚实,爱工人或仆人是因为他的忠诚。进一步说,爱树是因为它的果实;爱土地是因为它的生育力;爱宝石是因为它的价值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正直的人爱别人里面的善良与公正,不正直的人也是如此。因为他知道,与正直的人打交道无需担心丧失名声、地位或财富。然而,不正直的人对良善的热爱并非对邻之爱,因为不正直的人内心不爱别人,除非能为他服务。出于自己里面的良善而爱别人里面的良善才是真正的对邻之爱;因为这时,这两种善会彼此亲吻、相互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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