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8.简要分析: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義、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知性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義;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175.使徒教会对来自永恒的三个位格,或三位格的三位一体一无所知,这一点从使徒教会的信经清楚看出来,该信经被称为《使徒信经》,其中有这些话:“我信神,全能的父,天地的创造者;我信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子,我们的主,祂因着圣灵感孕,从童女马利亚所生;我信圣灵。”这里没有提到自永恒所生的儿子,只提到因着圣灵感孕、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儿子;因为他们从使徒那里知道:
耶稣基督是真神。(约翰一书5:20)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使徒传讲对祂的信仰。(使徒行传20:21)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了祂。(马太福音28:18)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