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6.简要分析:拥有宗教和理智健全的哪一族哪一民不晓得并相信:上帝是独一的,作恶乃是与他相背,行善乃是与他一致;并且,尽管众善从上帝流入,但是人还是必须尽心、尽性和尽力行善;因而,宗教就在于此呢?因此,有谁看不出来,承认神性的三个位格,并声称好行为根本无助于拯救,这其实使宗教脱离教会呢?因为有人宣称,在善行中并无救恩,换句话说:信使人称义,无需好行为(n.12a,b);行为对于得救并不必要,因为得救与信并不靠好行为得保守和保持(12g,h,m,n);因此,信与好行为之间并非紧密相联。后来的确说过,好行为仍要自发地紧随着信,正如果子要从树上结出来(n.13i,n)。可是,当人知道并相信好行为根本无助于得救,并且没有人有能力为了自己的得救而做出任何好行为,有谁去行善,谁去思考这些好行为,或者说会被引领自发地被去做出好行为呢?如果有人说,他们还是会将信心与好行为结合在一起的;若仔细检验,就可看出并非结合,不过是附加而已;仅仅是多余的附属物,无非作为一张画像中的深色背景,让画像看地来更生动一些罢了。由于宗教是生活的宗教,在于遵照信仰之理而活出好行为,所以很明显,宗教是这画像本身,而不只是个附属物;对很多人来说,它就像一匹马的尾巴,不当一回事,可随意切除。照着它们明显的含义来看以下陈述,有谁能得出其它的结论呢?请看: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痴人发梦(n.12d);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n.12e);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还有同样意图的更多内容。因此,当人往后读到:好行为必定跟随信,如果信了却没有好行为,那是假信,不是真信(n.13p,q,v),以及类似的表达,他真会关注这些说法吗?或者说,如果他想致力于这些事,真能理解吗?毫无理解的情形下从他行出的善,就像从雕像而出,当中毫无生命。不过,如果我们深入探究该教义的起源,就能看出改教领袖们显然把唯信立作原则,旨在与天主教断绝(n.21,22,23);后来他们附加上義的行为,以致看起来貌似不与圣经相抵触,起码具备宗教的外表,因而自觉完好。
359.⑷然而,信、仁、以及信或仁的生命,无一来自自己,唯独来自主。因为我们读到: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甚么。(约翰福音3:27)
耶稣说:
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甚么。(约翰福音15:5)
然而,务必要明白,这句话意思是说:人凭自己的努力只能获得属世之信,属世之信坚信某事如此,是因为权威人士就是这么宣称的。他也只能获得属世之仁,属世之仁就是为了某种回报而努力施予恩惠。这种信与仁包含人的自我,还没有来自主的生命。尽管如此,藉着这种信与仁,人仍能预备自己成为主的容器;人越是预备自己,主就越进入,并使他的属世之信变成属灵的,同样使他的属世之仁也变成属灵的,从而使这二者复活。当人靠近作为天地之神的主时,这一切就会成就。因为人被造为神的形象,所以他被造为神的居所。故主说: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必爱他,并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还有: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只要人以属世的方式预备自己接受主,主就会进去,并使人内在的一切变成属灵的,从而赋予它们生命。而另一方面,人越不预备自己,就越将主从自己那里推开,并凭他的自我行事;人凭自己所做的一切,里面都没有真正的生命。不过,只有等到论述仁爱(392-462)和自由选择(463-508)的章节时,这些要点才以呈现在更清晰的光明中;而再到后面有关改造和重生的章节(571-625),它们会变得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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