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6.简要分析:拥有宗教和理智健全的哪一族哪一民不晓得并相信:上帝是独一的,作恶乃是与他相背,行善乃是与他一致;并且,尽管众善从上帝流入,但是人还是必须尽心、尽性和尽力行善;因而,宗教就在于此呢?因此,有谁看不出来,承认神性的三个位格,并声称好行为根本无助于拯救,这其实使宗教脱离教会呢?因为有人宣称,在善行中并无救恩,换句话说:信使人称义,无需好行为(n.12a,b);行为对于得救并不必要,因为得救与信并不靠好行为得保守和保持(12g,h,m,n);因此,信与好行为之间并非紧密相联。后来的确说过,好行为仍要自发地紧随着信,正如果子要从树上结出来(n.13i,n)。可是,当人知道并相信好行为根本无助于得救,并且没有人有能力为了自己的得救而做出任何好行为,有谁去行善,谁去思考这些好行为,或者说会被引领自发地被去做出好行为呢?如果有人说,他们还是会将信心与好行为结合在一起的;若仔细检验,就可看出并非结合,不过是附加而已;仅仅是多余的附属物,无非作为一张画像中的深色背景,让画像看地来更生动一些罢了。由于宗教是生活的宗教,在于遵照信仰之理而活出好行为,所以很明显,宗教是这画像本身,而不只是个附属物;对很多人来说,它就像一匹马的尾巴,不当一回事,可随意切除。照着它们明显的含义来看以下陈述,有谁能得出其它的结论呢?请看: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痴人发梦(n.12d);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n.12e);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还有同样意图的更多内容。因此,当人往后读到:好行为必定跟随信,如果信了却没有好行为,那是假信,不是真信(n.13p,q,v),以及类似的表达,他真会关注这些说法吗?或者说,如果他想致力于这些事,真能理解吗?毫无理解的情形下从他行出的善,就像从雕像而出,当中毫无生命。不过,如果我们深入探究该教义的起源,就能看出改教领袖们显然把唯信立作原则,旨在与天主教断绝(n.21,22,23);后来他们附加上義的行为,以致看起来貌似不与圣经相抵触,起码具备宗教的外表,因而自觉完好。
358.⑶人还能为自己获取仁与信的生命。这种情形也一样,他若靠近本为生命的主,就能获取仁与信的生命。谁都可以靠近祂,没有阻碍,因为祂不断邀请每个人到祂这里来。祂说:
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翰福音6:35,37)
耶稣站着高声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约翰福音7:37)
还有:
天国好比一个王,为他儿子摆设娶亲的筵席,就打发仆人去,请那些被召的人来赴席。最后,祂说,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见的,都召来赴席。(马太福音22:1-9)
谁不知道这样的邀请或呼召是普世的,接受便是恩典?人通过靠近主获得生命,因为主是生命之本,不仅是信之生命,还是仁之生命。主是那生命,人从主那里获得它,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太初有道。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约翰福音5:21)。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耶稣说,跟从我的,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我来了,是要叫他们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
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约翰福音11:25)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9)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祂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信与仁的生命是指属灵的生命,人在世时,主将它赐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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