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6.简要分析:拥有宗教和理智健全的哪一族哪一民不晓得并相信:上帝是独一的,作恶乃是与他相背,行善乃是与他一致;并且,尽管众善从上帝流入,但是人还是必须尽心、尽性和尽力行善;因而,宗教就在于此呢?因此,有谁看不出来,承认神性的三个位格,并声称好行为根本无助于拯救,这其实使宗教脱离教会呢?因为有人宣称,在善行中并无救恩,换句话说:信使人称义,无需好行为(n.12a,b);行为对于得救并不必要,因为得救与信并不靠好行为得保守和保持(12g,h,m,n);因此,信与好行为之间并非紧密相联。后来的确说过,好行为仍要自发地紧随着信,正如果子要从树上结出来(n.13i,n)。可是,当人知道并相信好行为根本无助于得救,并且没有人有能力为了自己的得救而做出任何好行为,有谁去行善,谁去思考这些好行为,或者说会被引领自发地被去做出好行为呢?如果有人说,他们还是会将信心与好行为结合在一起的;若仔细检验,就可看出并非结合,不过是附加而已;仅仅是多余的附属物,无非作为一张画像中的深色背景,让画像看地来更生动一些罢了。由于宗教是生活的宗教,在于遵照信仰之理而活出好行为,所以很明显,宗教是这画像本身,而不只是个附属物;对很多人来说,它就像一匹马的尾巴,不当一回事,可随意切除。照着它们明显的含义来看以下陈述,有谁能得出其它的结论呢?请看: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痴人发梦(n.12d);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n.12e);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还有同样意图的更多内容。因此,当人往后读到:好行为必定跟随信,如果信了却没有好行为,那是假信,不是真信(n.13p,q,v),以及类似的表达,他真会关注这些说法吗?或者说,如果他想致力于这些事,真能理解吗?毫无理解的情形下从他行出的善,就像从雕像而出,当中毫无生命。不过,如果我们深入探究该教义的起源,就能看出改教领袖们显然把唯信立作原则,旨在与天主教断绝(n.21,22,23);后来他们附加上義的行为,以致看起来貌似不与圣经相抵触,起码具备宗教的外表,因而自觉完好。
260.⑦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因以下事实确认反对圣治:犹太教仍旧存在。换句话,历经这么多世纪,犹太人依旧没有转化,尽管他们就生活在基督徒当中,没有像圣言所预言的那样称谢主,承认祂是他们所以为的那要把他们领回迦南地的弥赛亚,而是不断顽固否认祂;然而,他们却很兴旺。但那些如此思想,并因此质疑圣治的人不知道,在圣言中,“犹太人”表示所有属于教会,并承认主的人;经上说他们要被领进的“迦南地”表示主的教会。
但犹太人顽固否认主,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若真的接受并承认主的神性和教会的圣物,就会亵渎它们。这就是为何主论到他们说: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又转回去,我医治了他们。(约翰福音12:40; 马太福音13:15; 马可福音4:12; 路加福音8:10; 以赛亚书6:9-10)
经上之所以说“免得他们又转回去,我医治了他们”,是因为他们若真的转回去,得了医治,就会犯亵渎罪;根据前面(221-233节)所论述的圣治律法,主不允许任何人从内在进入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他若真的被允许进入,就会亵渎这些圣物。
该民族得以保存并分散在世界各地,是为了圣言原文的缘故。他们比基督徒更守之为圣;主的神性就存在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因为从主发出的,是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圣言由此成为主与教会的结合,以及天堂与人的同在,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62-69节)已经说明;凡圣言被虔诚阅读的地方,都有主与天堂的同在。这就是圣治的目的,正是为了这个目的,犹太人才得以保存并分散到世界各地。关于他们死后的命运,可参看《最后的审判续》(79-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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