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3

BE43.八、此信乃

BE43.八、此信乃是对救主耶稣基督这位上帝的信仰,其简单形式如下:1.有独一上帝,神性之“三”在这“一”位上帝之中,这一位上帝就是主耶稣基督。2.得救之信在于对他的信仰。3.诸恶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4.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上帝且来自上帝。5.避恶与行善之举应当由人仿佛靠自己行出来,不过务当相信这些举动来自主,是主与他同在并借着他行出来的。

真实的基督教 #657

657.任何人都能用

657.任何人都能用理性看到,邪恶与对一位真神的信仰不能共存;因为邪恶反对神,而信仰支持神。邪恶属于意愿,信仰属于思维,意愿流入理解力,并使它思考,而不是反过来;理解力只教导当意愿什么、做什么。因此,恶人所行的良善本质上是邪恶;它就像一块里面有腐烂骨髓的光滑的骨头,一个在舞台上扮演伟人的演员,一个破旧妓女的迷人脸蛋;它就像长着银色翅膀的蝴蝶,四处飞舞,将卵产在好树的叶子上,导致果实都被毁;它就像毒草药散发的香味;事实上,它就像一个道德的盗贼或虔诚的骗子。因此,他的良善因本身是邪恶,所以住在内室,而他的信仰因在前厅或门廊里昂首阔步并进行推理,所以只是一个神话、幽灵和泡沫。由此清楚可知,信仰照着与它结合的良善或邪恶来决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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