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2.简要分析:独一上帝之信在先前三位上帝之信被拒绝后才会被承认和接受为真正得救之信,因为直到此事完成之前,独一上帝之信无法在其自身形式中被看见。当今的信仰被宣扬为是唯一得救的信仰,因为它信一位上帝,并信一位救主。然而,当今的信仰包括一内一外两方面。内在方面是由对三位上帝的领会所形成;有谁不是这么领会或思考的吗?每个人可自我省察。而外在之信是由独一上帝的承认所形成;同样,有谁不这么承认,这么说的呢?让每个人自我省察。两方面却是全然不一致的,以致外在不被内在所承认,内在也不被外在所知。由于一个与另一个进行比较时存在这种矛盾和差异,因此在教会中孕育并产生一种关于救赎之法的混乱观念。当内在与外在都达成共识,并彼此尊重且相互承认是一个和谐的统一体时,情况就不一样了;当神性之“三”集于“一”位上帝的观点不仅被心智所领会,而且在口中被承认时,就显而易见了。于是,关于圣父与人类疏远的教条,和解的教条,以及归算、赦罪、重生并因此而得救的教条都被废除了。在来自圣经的神性真理所启发的理智之光中,可在主要著作中清楚地看出这一点。这样的信被称为与好行为联合之信,因为没有如此联合,信一位上帝是不可能的。
652.主将良善归算给每个人,不将邪恶归算给任何人;因此,祂不判任何人下地狱,而是把所有人都提入天堂,只要他们跟从,这一点从祂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当我从地上被举起来时,就要吸引众人归向我。(约翰福音12:32)
又:
神没有差祂的儿子到世界上来审判世界,乃是要叫世界藉着祂而得救。信祂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约翰福音3:17, 18)
又: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我所说的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又:
耶稣说,我不判断人。(约翰福音8:15)
在圣言的此处和别处,“审判或判断”都是指判入地狱,即定罪;但审判不论及救赎,而是复活得生命论及救赎(约翰福音5:24, 29; 3:18)。
进行审判的“话”是指真理;真理就是,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此邪恶和地狱为一。所以当恶人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的邪恶就把他拉下来;由于他爱邪恶,所以他自己甘愿跟随它。良善是天堂,这也是圣言中的真理;因此,当善人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可以说是自动或甘愿上升,并被引入。经上说,这些人被记录在生命册上(但以理12:1; 启示录13:8; 20:12, 15; 17:8; 21:26)。
实际上,有一个气场不断从主发出,并充满整个灵界和整个自然界,把所有人都提升到天堂。它就像大海中的一股强流,暗中承载着船只。所有信主,并照祂的诫命生活的人,都进入这个气场或这股强流,并被提升;而那些不信的人不愿进入,而是退到两边,在那里被流入地狱的水流冲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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