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2.简要分析:独一上帝之信在先前三位上帝之信被拒绝后才会被承认和接受为真正得救之信,因为直到此事完成之前,独一上帝之信无法在其自身形式中被看见。当今的信仰被宣扬为是唯一得救的信仰,因为它信一位上帝,并信一位救主。然而,当今的信仰包括一内一外两方面。内在方面是由对三位上帝的领会所形成;有谁不是这么领会或思考的吗?每个人可自我省察。而外在之信是由独一上帝的承认所形成;同样,有谁不这么承认,这么说的呢?让每个人自我省察。两方面却是全然不一致的,以致外在不被内在所承认,内在也不被外在所知。由于一个与另一个进行比较时存在这种矛盾和差异,因此在教会中孕育并产生一种关于救赎之法的混乱观念。当内在与外在都达成共识,并彼此尊重且相互承认是一个和谐的统一体时,情况就不一样了;当神性之“三”集于“一”位上帝的观点不仅被心智所领会,而且在口中被承认时,就显而易见了。于是,关于圣父与人类疏远的教条,和解的教条,以及归算、赦罪、重生并因此而得救的教条都被废除了。在来自圣经的神性真理所启发的理智之光中,可在主要著作中清楚地看出这一点。这样的信被称为与好行为联合之信,因为没有如此联合,信一位上帝是不可能的。
357.(2)人能为自己获得仁爱。这适用于仁爱,就像适用于信仰一样。因为既然仁爱和信仰是救赎的两个要素,那么圣言除了教导它们外,还教导什么呢?我们读到:
你要用你的全心和全灵魂爱主,又要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39)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就是你们彼此相爱。你们若彼此相爱,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3:34, 35; 15:9; 16:27)
经上还教导说,人应当像一棵好树一样结出果子来;行善的,到复活的时候,要得着报答(路加福音14:14);此外还有其它类似经文。如果人不能凭自己实践仁爱,或以某种方式为自己获得它,那么这个教导有什么用呢?难道人不能施舍、救济穷人吗?难道他不能在自己家里或工作中行善吗?难道他不能照十诫生活吗?难道他没有一个灵魂使他能做这些事,没有一个理性心智使他能为某些目的而指导自己做这些事,或说引导自己为某个目的而行动吗?难道他不能思想他应当做这些事,因为它们是在圣言中被吩咐的,因而是神所吩咐的吗?没有人缺乏这种能力,因为主将它赐予了每个人;主把它当作人自己的东西来赐予;因为当实践仁爱时,谁不觉得他是出于自己或凭自己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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