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关于称义:
(a)我们的天父,是慈悲怜悯之父,在时候满足之际,差他的儿子耶稣基督给世人,既差给律法之下犹太人,还给不遵循正义的外邦人,以致于他们都能得着正义,都能被接纳为儿子。不仅为了我们的罪,而且为了所有世人的罪,因信他的宝血,上帝立他为赎罪祭(第6届会议,第2章)。
(b)然而不是所有人都接受他的死带来的益处,唯有他受难的功德与其相通之人;因此,除非他们在基督里被重生,将决不会被称义(第6届会议,第3章)。
(c)称义的开始来自于上帝预期的、藉着耶稣基督赐予的恩典,也就是来自于他的呼召(第6届会议,第5章)。
(d)当被神圣的恩典激动,并通过听道获得信仰时,人们就会被置于正义之中,他们会自由地向上帝靠近,相信那些以神圣方式所揭示和承诺的事情是真实的;特别是这一点:借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因着他的恩典,不敬虔的人被上帝算为正义;当他们因着对神圣正义的畏惧而意识到他们是罪人时,藉此内心感到不安,于是他们被提升,有了希望,为了基督的缘故,将使他们对上帝的信仰产生好感(第5届会议,第6章)。
(e)如此性情与预备导致的结果就是真实的称义,不仅罪得宽恕,而且因着神性的赦免和恩赐内在人得以成圣与革新,人由此从不正义成为正义,从敌人变成朋友,并照着对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第6届会议,第7章)。
(f)称义的终极因是上帝和基督的荣耀,以及永生。动力因是上帝自由地洁净和成圣。功德因是上帝最爱的独生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尽管我们曾是仇敌,但因他极大的爱他爱了我们,藉着他的在十字架上至圣的受难,为我们争取被称为义,并使我们与父和好。工具因是受洗这一圣礼,这是一种信仰的圣礼,不通过洗礼,无人能被称为义。形式因是唯独上帝才有的正义,不是说他因此自己是正义,而是他因此使我们正义,凭着他所恩赐的正义,使我们的心灵得到更新。而且,我们不只被认为正义,而且真称为正义并且成为正义;此事在现实中的成就,乃是照着每个人取悦于他的情形由圣灵赐给每个人的程度(第6次会议,第7章第2节)。
(g)称义是从前一个状态到另一个状态的转化;前一状态是生为第一亚当之子的状态,后一状态是恩典的、因第二亚当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而被接纳为上帝之子的状态(第6次会议,第4章)。
490.神所创造的一切都是好的,这一点从创世记第一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创世记1: 10, 12, 18, 21, 25),经上说,“神看着是好的”,最后又说:“神看祂所造的一切,看哪,都甚好(创世记1:31)。”这一点从人在乐园的原始状态也明显看出来。但邪恶起源于人,这一点从亚当随后的堕落或堕落之后的状态,即他被赶出乐园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除非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被赋予人,否则邪恶的原因就不是人,而是神了,因而神既创造了良善,又创造了邪恶。但认为神创造了邪恶是可憎、可怕的。由于神赋予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所以祂没有创造邪恶,也从未在人里面激发任何邪恶,因为祂是良善本身。神在良善中是全在的,不断敦促和恳求被接受;即便没有被接受,祂也不会退出。如果祂真的退出,人就会立刻死亡;事实上,他会化为乌有,因为人的生命,以及构成他的一切的持续存在都来自神。神没有创造邪恶,而是人自己引入了邪恶,因为人将不断从神流入的良善变成邪恶,从而背离神,转向自己。当这种情况发生时,良善的快乐仍然存在,但现在变成了邪恶的快乐;事实上,除非表面上类似前者的快乐留在他身上,否则人就不能继续存活,因为快乐构成他爱的生命。然而,这两种快乐彼此截然对立;但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他就不会意识到这一点。然而,死后,他会知道这一点,并对此有清晰的感知,因为那时,对良善的爱之快乐变成了天堂的幸福,而对邪恶的爱之快乐变成了地狱的恐怖。从上述内容明显看出,每个人都注定上天堂,没有人注定下地狱;但人若滥用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就会把自己交付地狱,从而欣然享受地狱所散发的东西。因为如前所述(TCR 475-478节),每个人都被保持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好叫他可以处于良善与邪恶之间的平衡状态,从而享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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