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5

BE35.当今全部的

BE35.当今全部的基督徒神学建立在三位上帝的观念之上,这可从天主教和更正教视为头等教义的关于称义的教导看得出来。其中详细地解释了父上帝差遣他的儿子来救赎和拯救人类,并赐下圣灵来运行这些事;听见、读到或复述这些教导的任何人不可避免地在他的思维中将上帝一分为三,也就是必然产生三位上帝的观念,并以为有一位上帝差遣另一位,并由第三位来运行。神性之三一被区别为三个位格(或身位)、每一位皆为上帝,这样的三位一体观持续地遍及当今教会其余的诸般教义信条中,正如从头遍及全身;关于这方面信息将在后文适当章节中详述。在此期间,请查阅一下之前关于称义的叙述,并从总体和细节上审阅一下神学,同时,在教会听讲道或在家祷告时,尤其当你向其中一位,然后分别向另两位祷告或唱诗时(正如通常那样),请留意一下,看看有没有三位上帝以外的理解和想法。由此可以证实以下命题的真实性:当今基督徒领域的全部神学建立在三位上帝的观念之上。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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