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4.值得注意的是,在《使徒信经》中这么说:我信上帝、父……我信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在《尼西亚信经》中这么说:我信独一上帝、父……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因此信独一的上帝。在《亚他那修信经》却说“父上帝、子上帝、圣灵上帝”;因而三位上帝。不过,鉴于该信经的作者和支持者们从其中的用词不可避免地显明三个位格的上帝观,因此为了补救,他们声称三位拥有同一本质或实质;不过,这样的表达无非说明全体一致和意见相合的三位而已,去除不了三位的观念,只是混为一谈。这样的表达是形而上且玄而又玄的,无论怎样新颖和精巧,都无法使每一位都是上帝的三个位格成为一位上帝。诚然,他们的说法可以把三个位格在口头上说成一位,但在头脑中绝对做不到。
376.只要仁爱和信仰只停留在一个人身体的一部分,即他的头脑中,而不是建立在作为中,那么它们就对他没有什么益处,这一点从圣言中上千处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只从中引用这些经文;马太福音: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21)
又:
把种子撒在好地里的,那人听了圣言明白了,也结实并拿出来。耶稣说完这些话,就喊着说,有耳可听的,就让他听。(马太福音13:23, 43)
路加福音:
耶稣说,那些听了神的话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约翰福音: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但若有人敬拜神,又遵行祂的旨意,神就听他。(约翰福音9:31)
又: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又: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15-21, 23)
又: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约翰福音15:8)
罗马书:
不是听律法的在神面前称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 雅各书1:22)
又:
在愤怒与公义审判的日子,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 6)
哥林多后书: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他所行的,或善或恶,接受藉身体所作的事。(哥林多后书5:10)
马太福音:
因为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启示录:
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对我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死人有福了;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因为他们的作为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
又:
案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他们各人都照着他们的作为受审判。(启示录20:12, 13)
又: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报应他。(启示录22:12)
耶利米书:
耶和华,祂的眼睛睁开,察看人子的一切道路,要照各人的道路和他作为的果子报应他。(耶利米书32:19)
何西阿书:
我必因他的道路察罚他,照他的作为报应他。(何西阿书4:9)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按我们的道路和作为对待我们。(撒迦利亚书1:6)
在其它许多经文中也是如此。由此可见,仁爱和信仰在存在于作为中之前,不是仁爱和信仰。如果它们只存在于作为之上的穹苍中,即心智层面上,那么它们就像空中的会幕或圣殿的形式,这些形式只是海市蜃楼,会自动消失;或者,它们就像画在被飞蛾吃掉的纸张上的图画;或像在没有卧室的屋顶上,而不是在屋里住宿。这一切清楚表明,只要仁爱和信仰仅仅是心理抽象概念,它们就是转瞬即逝的东西,除非当有可能时,它们以作为来表达,并共存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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