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4

BE34.值得注意的

BE34.值得注意的是,在《使徒信经》中这么说:我信上帝、父……我信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在《尼西亚信经》中这么说:我信独一上帝、父……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因此信独一的上帝。在《亚他那修信经》却说“父上帝、子上帝、圣灵上帝”;因而三位上帝。不过,鉴于该信经的作者和支持者们从其中的用词不可避免地显明三个位格的上帝观,因此为了补救,他们声称三位拥有同一本质或实质;不过,这样的表达无非说明全体一致和意见相合的三位而已,去除不了三位的观念,只是混为一谈。这样的表达是形而上且玄而又玄的,无论怎样新颖和精巧,都无法使每一位都是上帝的三个位格成为一位上帝。诚然,他们的说法可以把三个位格在口头上说成一位,但在头脑中绝对做不到。

圣治 #45

45.由于主的圣治以

45.由于主的圣治以一个来自人类的天堂为目的,故可推知,它以人类与祂自己的结合为目的(参看28–31节)。它还以人要与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为目的(参看32—33节),因为这样人就拥有更内在的天堂。此外,它以人要因着结合而变得更智慧(参看34-36节)、更幸福(参看37-41节)为目的,因为他通过并照着智慧拥有天堂,也通过智慧拥有幸福。最后,它以人要在自己看来,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然而越清楚认识到他属于主为目的(参看42-44节)。所有这些事都属于主的圣治,因为所有这些事都构成天堂,天堂是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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