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第十三章 圣餐
I.不知道属世事物和属灵事物的对应关系,就不可能知道圣餐的功用和益处
698.这一点在洗礼一章中得到了部分解释,那里说明,不知道圣言的灵义,就不可能知道这两项圣礼,即洗礼和圣餐涉及什么、产生什么影响(可参看TCR 667-669节)。这里说“不知道属世事物和属灵事物的对应关系,就不可能知道圣餐的功用和益处”;这是一回事,因为通过对应,圣言的属世意义在天堂变成属灵意义,即灵义;因此,这两层意义是相互对应的。所以,凡知道对应关系的人都能理解灵义。至于什么是对应关系,它们的性质是什么,可从头到尾参看圣经那一章(TCR 189-281节),也可参看对十诫,从第一诫到最后一诫的解释(TCR 282-335节),尤其参看《揭秘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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