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真实的基督教 #682

682.在圣言中,“

682.在圣言中,“主耶稣基督的名”只是指对祂的承认和遵行祂诫命的生活。祂的名具有这种含义的原因,可见于对十诫中的第二诫的解释(TCR 297-300节),即: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出埃及记20:7; 申命记5:11)

在以下经文中,主的名不是指别的;马太福音:

耶稣说,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民族恨恶。(马太福音10:22; 24:9, 10)

又:

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哪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又:

有许多人信了祂的名。(约翰福音2:23)

又:

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又:

信的人会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启示录:

你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启示录2:3)

以及其它经文。

谁看不出,在这些经文中,“主的名”不仅仅是指祂的名字,还是指承认祂是救赎主和救主,同时服从祂,最终信仰祂?因为在洗礼时,婴孩会在额头和胸前接受十字架的标志,这是他开始承认并敬拜主的标志。“名”也是指任何人的品质;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照着他的品质来起名;因此,人所起的基督徒的名字是指他的品质,即:他从基督那里拥有对基督的信仰和对邻舍的仁爱。这就是启示录中“名字”的含义:

人子说,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启示录3:4)

“穿白衣与人子同行”表示跟随主,并照祂圣言的真理生活。在约翰福音中,“名”所表相同:

耶稣说,羊听祂的声音,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领出来。祂在前头走,羊也跟着他,因为他们认得祂的声音;羊不跟着生人,因为他们不认得他的声音。(约翰福音10:3-5)

“按着名”是指按着他们作为基督徒的品质;“跟着祂”就是听从祂的声音,也就是说,遵守祂的诫命。所有人都在洗礼中接受这个名字,因为它包含在这个标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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