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真实的基督教 #586

586.人只能逐渐重

586.人只能逐渐重生,这一点可通过存在于自然界的每一个事物来说明。一棵树不可能一天之内长成参天大树,而是先从种子开始生长,接着从根生长,然后从变成茎的嫩芽生长,由此开枝散叶,最后开花、结果。大小麦也不是一天之内成熟、收割的;房子不是一天建成的;人也不是一天就长足身量,何况智慧;教会也不是一天建立并完善的。若没有一个起始点,就不可能有朝向目标的任何发展。对重生持不同观念者,对仁和信一无所知,也不知道这二者的增长都取决于人与主的合作。这一切清楚表明,重生类似人的怀孕、妊娠、出生和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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