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344.新教会信仰的存在或实体(或潜在的现实)是:
(1)信靠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2)确信祂会拯救那些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
新教会信仰的本质是来自圣言的真理。新教会信仰的出现或显现是:
(1)属灵的视觉。
(2)真理的和谐一致。
(3)坚信。
(4)铭刻在心智中的承认。
新教会信仰的状态是:
(1)婴儿信仰,青少年信仰,成人信仰,或说新生的信仰,成长的信仰,成熟的信仰。
(2)基于真正真理的信仰和基于真理表象的信仰。
(3)记忆的信仰,理性的信仰和光明的信仰。
(4)属世信仰,属灵信仰,属天信仰。
(5)基于生活的信仰和基于神迹的信仰。
(6)自由的信仰和强迫的信仰。
对新教会信仰的形式本身的普遍观念和具体观念,可参看前文(TCR 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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