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真实的基督教 #231

231.(3)教义必

231.(3)教义必须由真正的真理构成,但只有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才能在圣言的字义中看到真正的真理。光照只来自主,存在于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并使真理成为生活功用的人里面。对其他人来说,圣言里面没有光照。光照只来自主,因为圣言来自衪,因此衪在圣言中。光照被赐给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并使真理成为生活功用的人,因为这些人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事实上,主是真理本身,如论述主的那一章所说明的;当人们照着主的神性真理生活时,也就是说,当他们出于这些真理而履行功用时,他们就爱主,如约翰福音以这些话所教导的: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将自己向他显现,我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约翰福音14:20, 21, 23)
他们就是那些阅读圣言时被光照的人;对这些人来说,圣言是发光和透明的。对这些人来说,圣言是发光和透明的,因为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都包含在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这些意义在天堂之光中;因此,主通过这些意义及其光流入圣言的属世意义,并流入人里面属世意义的光中。因此,人出于一种内在感知承认真理,然后在他的思维中看到真理。每当他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时,这种事就会发生。因为感知来自情感,思维来自感知;因此,被称为信仰的承认就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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