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圣治 #209

209.值得注意的是

209.值得注意的是,当天堂向这种人打开,他们被告知,他们是疯狂的,并且这种疯狂也通过流注和光照而清楚显明给他们的感知时,他们却感觉受到了侮辱,并向自己关闭天堂,注视地面,而地面之下就是地狱。这种情形就发生在灵界那些尚在地狱之外,但具有这种性质的人身上。这表明那些认为“我要是看见天堂,听见天使与我交谈,就会承认”的人犯了何等错误。他们的理解力可能会承认;然而,如果他们的意愿不承认,或不同意,他们自己就不会承认。因为意愿的爱将凡它想要的都吹入理解力,反过来不行。事实上,爱会摧毁理解力中凡不是来自它自己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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