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圣治 #185

185.获知这一事实

185.获知这一事实的最好方法就是了解人死后在灵界的状态。在那里,在那些曾在物质界变得强大富有,但在其强大富有中只关注自己的人当中,大多数人一开始谈论神和圣治,就好像他们从心里承认它们。但那时,他们因清楚看见圣治,并从中看到自己的最终命运,也就是说,他们要下入地狱,于是就联合那里的魔鬼,然后不仅否认神,还亵渎神,最后陷入如此疯狂,以至于承认更强大的魔鬼为他们的诸神;他们最强烈的渴望就是也成为诸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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