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521.“神将他取去,他就不在了”表示该教义被保存,以备后世所用。如前所述(519:1节),以诺的情况是这样:他将上古教会所感知到的东西转变为教义,这种事在上古教会的时代是不允许的。因为通过感知知道完全不同于通过教义来学习。拥有感知的人不需要通过所制定的教义来学习他们早已知道的东西。例如,人若知道如何有效思考,就无需学习思考的艺术,因为这样他的有效思考能力就会受损,如那些陷入学术尘埃而不能自拔之人的情形。那些基于感知认识良善和真理的人通过一种内在途径从主获得这种直觉。那些基于教义来认识的人则通过一种外在途径,也就是肉体感官获得他们的知识。这种区别就像光与暗之间的区别。此外,属天人的感知永远无法描述,因为它们进入最微小、最具体的细节,并考虑到各种不同的状态和环境。然而,可以预见的是,上古教会的这种感知力将会消亡,此后人类将通过教义来学习何为真理和良善;换句话说,他们要穿越黑暗才能到达光明。所以此处经上说“神将他取去”,也就是说,神保存这教义,以备后世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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