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9

BE29.之前所声明

BE29.之前所声明的事实(n.19,20)——三位一体、原罪、基督之功的归算、因信称义这些观点乃是改教者们从天主教传承过来的——于是显明出来了。解说这些事,是为了说明他们教义的起源,特别是信与好行为的分离、或唯信之教义是如何产生的,还说明了他们这么做的目的无非为了与天主教断绝,并且还说明他们之间的分歧归根结底言语多过实质。‘从之前引证的内容,可明显看出更正教信仰的根基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它们产生于怎样的启发。

真实的基督教 #493

493.人自由接受的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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