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8

BE28.关于在转变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真实的基督教 #65

65. (6)人被造

65. (6)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是因为他被造为神的形像和样式;由于神是秩序本身,故他被造为秩序的形像和样式。有两个要素使秩序存在并持续存在,就是圣爱与圣智;人被造为接受这二者的器皿。所以,他通过受造被赋予这个秩序,圣爱与圣智就照着该秩序在整个宇宙中运作,尤其照着该秩序在天使天堂运作,以致整个天堂就是一个最大规模的神性秩序形式,在神眼里看似一个人。而且,天堂与人之间存在完全的对应关系,因为天堂中的社群无不对应于某个身体部位,或人体内的脏腑或器官。由于这个原因,天堂的某个社群被说成位于肝、胰、脾、胃、眼、耳、舌等等区域。此外,天使本人知道自己身处这个人体哪个部位的哪个区域。我凭活生生的经历得以获知这是事实。我曾看见数千天使组成的社群显为一个人。这清楚表明,天堂整体上是神的形像,而神的形像就是神性秩序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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