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8

BE28.关于在转变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真实的基督教 #344

344.新教会信仰的

344.新教会信仰的存在或实体(或潜在的现实)是:

(1)信靠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2)确信祂会拯救那些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

新教会信仰的本质是来自圣言的真理。新教会信仰的出现或显现是:

(1)属灵的视觉。

(2)真理的和谐一致。

(3)坚信。

(4)铭刻在心智中的承认。

新教会信仰的状态是:

(1)婴儿信仰,青少年信仰,成人信仰,或说新生的信仰,成长的信仰,成熟的信仰。

(2)基于真正真理的信仰和基于真理表象的信仰。

(3)记忆的信仰,理性的信仰和光明的信仰。

(4)属世信仰,属灵信仰,属天信仰。

(5)基于生活的信仰和基于神迹的信仰。

(6)自由的信仰和强迫的信仰。

对新教会信仰的形式本身的普遍观念和具体观念,可参看前文(TCR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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