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344.新教会信仰的存在或实体(或潜在的现实)是:
(1)信靠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2)确信祂会拯救那些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
新教会信仰的本质是来自圣言的真理。新教会信仰的出现或显现是:
(1)属灵的视觉。
(2)真理的和谐一致。
(3)坚信。
(4)铭刻在心智中的承认。
新教会信仰的状态是:
(1)婴儿信仰,青少年信仰,成人信仰,或说新生的信仰,成长的信仰,成熟的信仰。
(2)基于真正真理的信仰和基于真理表象的信仰。
(3)记忆的信仰,理性的信仰和光明的信仰。
(4)属世信仰,属灵信仰,属天信仰。
(5)基于生活的信仰和基于神迹的信仰。
(6)自由的信仰和强迫的信仰。
对新教会信仰的形式本身的普遍观念和具体观念,可参看前文(TCR 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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