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707.“饼”和“肉”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祂说:
耶稣拿起饼来,就擘开,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身体。(马太福音26:26; 马可福音14:22; 路加福音22:19)
又说: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界的生命所赐的。(约翰福音6:51)
祂还说:
祂是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翰福音6:48, 61, 68)
在以下经文中,被称为食物的祭牲也是指这粮;利未记: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这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利未记3:11, 16)
又:
亚伦的子孙要归神为圣,不可亵渎他们神的名,因为耶和华的火祭,就是神的食物,是他们献的。你要使他成圣,因为他奉献你神的食物。亚伦的种中,凡有残疾的人,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利未记21:6, 8, 17, 21)
民数记: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对他们说,我的供物,和我的食物,就是献给我为安息香气的火祭,你们要定期献给我。(民数记28:2)
利未记:
人摸了不洁净的物,若不在水中洗身,就不可吃圣物;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利未记22:6, 7)
吃圣物就是吃祭牲的肉,这肉在此被称为“食物”(也可参看玛拉基书1:7)。献祭所用的“素祭”,由细面制成,因而是一种食物;它们也具有相同的含义(利未记2:1-11; 6:14-21; 7:9-13; 以及别处);在会幕的桌子上、被称为“脸饼”或“陈设饼”的食物也是如此(对此,参看出埃及记25:30; 40:23; 利未记24:59)。在圣言中,“饼”是指天堂的食物,不是指属世的食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申命记: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人活着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8:3)
阿摩司书:
我必打发饥荒到地上,饥荒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阿摩司书8:11)
此外,“食物”(bread,或译粮,饼)是指一切食物(利未记24:59; 出埃及记25:30; 40:23; 民数记4:7; 列王纪上7:48)。它也指属灵的食物,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不要为那必朽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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