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真实的基督教 #443

443.人皆被父母和

443.人皆被父母和老师教导要过道德的生活,也就是说,成为一名好公民,诚实做事。诚实涉及各种美德,即诚实的本质;他通过这些方法学习表现诚实,这一切构成诚实的礼节。随着年龄增长,他还学会理性论证,从而完善其生活的道德体系。从小直到青春期开始,道德生活都是属世的,此后变得日益理性。若深入思考,就会发现,道德的生活与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都是与邻为善,在生活中自律,免得沾染邪恶。这一点从前面的论证(435-438节)可推知。然而,在生命的最初阶段,道德生活仅仅是最外在的仁爱生活,也就是说,它仅仅是仁爱生活的外在和最初的那一部分,而不是内在部分。
从婴孩到老年,人都要经历四个生命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他根据别人的教导行事的时期;第二个阶段是他根据自己的理解力自主行动的时期;第三个阶段是意愿作用于理解力、理解力调整意愿的时期;第四个阶段是他根据认同的人生信条和深思熟虑的意图行事的时期。不过,这些生命阶段是人的灵所经历的阶段,而不是他的身体;因为身体能行事道德,言谈理性,与此同时,它的灵却意愿和思维相反的事。这是属世人的特征,在伪装者、奉承者、骗子和伪君子身上是显而易见的。这些人明显具有双重心智,也就是说,他们的心智分裂成了两个不协调的心智。但那些意愿良善、思维理性,因而行为良善、言谈理性的人则不然。在圣言中,“灵里简单”就是指这些人;之所以说他们简单,是因为他们没有双重心智。
由此可见“外在人”和“内在人”这两个术语的真实含义。没人能通过外在的品德推论出内在的品德,因为这内在人能面朝截然相反的方向,能隐藏起来,就象乌龟把头缩进壳里,或蛇将头藏在盘卷的身子里。这类所谓的道德人就像既在城市又在森林生活的拦路强盗;他在城里扮演的是道德人的角色,而在森林里却扮演掠夺者的角色。而那些内在,即在灵里也具有道德之人的情形则完全不同,这是被主重生的结果。“属灵的道德”说的就是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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