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414.国家相对社群更是邻舍,因为国家由众多社群组成,因而对国家的爱更广更高。而且,爱国就是爱人民的福祉。国家是邻舍,还因为它就象父母;是生他养他保护他,并继续养育和保护他,使他免受伤害的父母。人应当根据国家需要,出于爱国而向国家行善。其中有些需要是属世的,有些需要是属灵的。属世的需要涉及世俗的生活和秩序;属灵的需要涉及属灵的生活和秩序。
当爱国胜己,而不是如己,这是刻在人心里的一条律法。每个正义之人都赞成的众所周知的信条由此而来:即倘若国家遭受敌人毁灭或其它危险的威胁,为保卫国家而牺牲是一种高尚行为,一个士兵应以为国流血为荣。人们这么说是因为,当深爱自己的国家。应当知道,那些深爱自己的祖国,并出于善愿而向国家行善之人,死后都热爱主的国,因为那时,主的国就是他们的国家;凡爱主之国的,都爱主,因为主是其国度的全部中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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