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真实的基督教 #325

325.在现今一般所

325.在现今一般所用的教理问答中,这段经文被分为两条诫命:一个是第九诫,就是“不可贪恋人的房屋”;另一个是第十诫,就是“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由于这两条诫命合成了一个整体,并占了一节(出埃及记20:17和申命记5:21),所以我决定把它们放在一起论述。然而,这并非因为我愿意将它们合成一条诫命,我情愿按常规把它们分成两条,毕竟它们全都合在一起才能被称为“十条诫”(出埃及记34:28和申命记4:1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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