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真实的基督教 #293

293.在属世意义,

293.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这条诫命也是指除了神和从神发出的东西外,不可爱任何人和任何东西胜过一切,这也符合主的话(马太福音22:35-37; 路加福音10:25-28)。因为凡被爱胜过一切的人或物,对一个如此爱着的人来说,就是神,就是神性。例如,对一个爱自己或世界胜过一切的人来说,他自己或世界就是他的神;这就是为何这些人从心里不承认任何神,因而与地狱中的同类结合,所有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聚集在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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