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243.没有人会怀疑,教会来自圣言,因为前面已经说明,圣言是神性真理(TCR 189-192节);教会的教义来自圣言(TCR 225-233节);与主的结合通过圣言实现(TCR 234-239节)。然而,对圣言的理解构成教会,这一点可能会引起质疑,因为有些人凭他们拥有圣言并阅读它,或听来自圣言的讲道,了解它的字义,就以为他们属于教会。但他们不知道当如何理解圣言中的这段或那段经文;其中一些人并不认为这有多重要。因此,我要在这里证明:构成教会的,不是圣言,而是对圣言的理解;教会的品质取决于那些在教会里的人对圣言的理解,或说这些人对圣言的理解如何,教会就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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