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第2节 圣言里面有至今未知的灵义或属灵意义
193.有谁会不承认并同意这个说法:圣言因是神性,所以在其核心上是属灵的,或说有一个属灵的核心?然而,直到现在,有谁知道这属灵的核心是什么,它在圣言中隐藏在哪里?我将在本章末尾(TCR 280节)的一个记事中说明,属灵的核心是什么;现在我将解释它在圣言中隐藏在哪里。圣言在其核心上是属灵的,或说有一个属灵的核心,因为它从主耶和华那里降下来,并穿过了天使天堂;在它下降的过程中,本身无法形容和不可感知的神性本身变得适合天使们的感知,最后适合人类的感知。因此,圣言拥有属灵意义或灵义,这层意义存在于属世意义里面,就像灵魂存在于人里面,理解力的思维存在于话语里面,意愿的情感存在于行为里面一样。如果可以把它与自然界中出现在眼前的事物进行对比,那么属灵意义包含在属世意义里面,就像整个大脑包含在它的脑膜或膜里面,或树枝包含在内外树皮里面,或小鸡发育所需的一切包含在蛋壳里面等等一样。但直到现在还没有人猜测到,圣言的属世意义里面有这样的属灵意义,或说圣言的属灵意义与属世意义之间存在这种关系。因此,理解力有必要清楚知道这个奥秘,因为这个奥秘本身比我迄今为止所揭示的一切奥秘都要卓越,或说具有根本的优先地位;当按以下顺序来解释这个奥秘时,它就会变得很清楚:
(1)什么是属灵意义或灵义。
(2)这层意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
(3)正是由于这层意义,圣言才是神启的,在每一个字上都是神圣的。
(4)迄今为止,这层意义一直是未知的。
(5)从今以后,它只赐给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正真理的人。
(6)由圣言的灵义产生的关于圣言的奇妙事物或效果。
现逐一解释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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