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真实的基督教 #125

125.耶和华神只能

125.耶和华神只能凭祂的人身才能进入,并完成这样的工作。这一点可通过各种比方来说明。如,一个看不见的人无法与别人握手或交谈,除非他能看见;同样,天使或灵人无法与人互动,哪怕站在他们身边,就在他面前。人的灵魂若不借助肉身,也无法与别人交谈或共事。太阳及其光和热只有通过进入空气,并经由空气作工才能进入人类、动物或树木;或只有凭借水才能进入鱼类,因为它必须通过这个主体所在的元素起作用。没有刀,怎么刮鱼鳞?不用手指,怎么拔乌鸦毛?没有潜水器,怎么潜入湖底?总之,任何事物在与别的事物交流,或与它合作,或反对它之前,必须先适应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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