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圣治 #66

66.这一切能使我们

66.这一切能使我们在某种程度上明白可被称为天使般的一个奥秘,即:对良善,同时对真理的每种情感,就其形式而言,都是一个人。事实上,凡从主发出之物,因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都是对良善的一种情感,并因来自祂的神性智慧,所以也都是对真理的一种情感。从主发出的对真理的情感作为对真理的一种感知和随之的思维而出现在天使和世人里面,因为人们会注意到感知和思维,很少注意到它们所来自的情感,尽管它们与对真理的情感作为一体从主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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