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圣爱与圣智 #290

4.3永恒之主,也就

4.3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从祂自己产生灵界太阳,又从这太阳创造了宇宙及其万物

290.本书第二部分论述了灵界太阳,那里证实了以下观点: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灵界显为一轮太阳(83-88节)。属灵之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89-92节)。这太阳不是神,而是神-人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一种发出;这太阳的热和光也是如此(93-98节)。灵界太阳处于中等高度,距离天使如同自然界的太阳距离世人那样遥远(103-107节)。在灵界,东方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以此确定其它方位(119-123, 125-128节)。天使始终面向显为太阳的主(129-139节)。主通过太阳,也就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最先发出创造了宇宙及其万物(151-156节)。自然界的太阳纯粹是火,起源于这太阳的自然界因此也是死的;自然界的太阳被造是为了完成和结束创世之工(157-162节)。没有一活一死这两个太阳,创造是不可能的(163-1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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