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6

BE26.在行为的功

BE26.在行为的功德方面,改教者们的声明与天主教所言几乎相同,可从《协和信条》的以下引文中明显看出:凭着应许以及因着恩典,好行为是值得奖赏的,在属世和属灵上都值得奖赏(n.14,i,k,l,n);上帝会以他自己的恩赐来奖赏(n.14,h,n)。在《特兰托会议信纲》中有类似的声明:藉着他的恩典,上帝使他的恩赐成为人的功德(n.5,f);还进一步说,得救并非出于行为,而出于应许和恩典,因为上帝通过圣灵来运行拯救之工(n.5,e,f,g,h,i,k)。

圣治 #72

72.但很少有人知道

72.但很少有人知道这会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主要因为人还拥有思考邪恶和虚假的自由,尽管圣治或神意不断引导他思考和意愿良善和真理,为了清楚明白这一点,我需要按下列顺序一步一步清楚阐明:

⑴人拥有理性和自由,或理智和自主;这两种官能来自人里面的主。

⑵凡一个人出于自由所行的,无论是否理性,只要符合他的理性,在他看来似乎都是他自己的。

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

⑷正是通过这两种官能,人被主改造和重生;没有它们,他无法被改造和重生。

⑸通过这两种官能,人能被改造和重生到这种程度:他能通过它们被引导承认,他所思所行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不是来自他自己。

⑹主与人的结合并人与主的相互结合通过这两种官能实现。

⑺在圣治的整个过程中,主都保护人里面的这两种官能不受侵犯、完好无损,如同神圣之物。

⑻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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