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5

BE25.简要分析:

BE25.简要分析:尽管改教领袖们将信与義分离,他们仍把它们连在一起并最终联合,然而他们并不期望它们被视为一体,或者结合在一起作为得救之必需,这可从他们的著述、讲道和公告中明显看出。他们在分离信与義之后又将他们合在一起,甚至用明确术语而不是含糊地表达它们的联合。例如,称义之后的信绝非唯独,而总是与義或者好行为相伴;倘若不是如此,这样的信就不是活的,是死的信(n.13,o,p,q,r,y,bb);事实上,一定要有好行为与信相随(x,y,z);重生者藉着新能力和新恩赐与圣灵合作(aa)。天主教的教导几乎相同,可从《特兰托会议信纲》收集的的引文中明显看出(n.4-8)。

圣治 #72

72.但很少有人知道

72.但很少有人知道这会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主要因为人还拥有思考邪恶和虚假的自由,尽管圣治或神意不断引导他思考和意愿良善和真理,为了清楚明白这一点,我需要按下列顺序一步一步清楚阐明:

⑴人拥有理性和自由,或理智和自主;这两种官能来自人里面的主。

⑵凡一个人出于自由所行的,无论是否理性,只要符合他的理性,在他看来似乎都是他自己的。

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

⑷正是通过这两种官能,人被主改造和重生;没有它们,他无法被改造和重生。

⑸通过这两种官能,人能被改造和重生到这种程度:他能通过它们被引导承认,他所思所行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不是来自他自己。

⑹主与人的结合并人与主的相互结合通过这两种官能实现。

⑺在圣治的整个过程中,主都保护人里面的这两种官能不受侵犯、完好无损,如同神圣之物。

⑻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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