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6

BE26.在行为的功

BE26.在行为的功德方面,改教者们的声明与天主教所言几乎相同,可从《协和信条》的以下引文中明显看出:凭着应许以及因着恩典,好行为是值得奖赏的,在属世和属灵上都值得奖赏(n.14,i,k,l,n);上帝会以他自己的恩赐来奖赏(n.14,h,n)。在《特兰托会议信纲》中有类似的声明:藉着他的恩典,上帝使他的恩赐成为人的功德(n.5,f);还进一步说,得救并非出于行为,而出于应许和恩典,因为上帝通过圣灵来运行拯救之工(n.5,e,f,g,h,i,k)。

圣治 #152

152.既然人有一个

152.既然人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为了人可以被改造,两者都必须被改造,既然人若不检查自己,看见并承认自己的罪,然后停止它们,就无法被改造,那么可知,不仅外在必须被检查,内在也必须被检查。如果只检查外在,那么一个人只能看见他实际所做的事,如他没有杀人、通奸、偷盗或作假见证等等。因此,他检查的是他身体的邪恶,不是他灵的邪恶。然而,人无法被改造,除非灵的邪恶得到检查,因为死后,人作为一个灵活着,灵里的一切邪恶仍在那里。检查灵的唯一方法就是留意自己的思维,尤其目的或意图,因为目的或意图是来自意愿的思维;邪恶在意愿中,就是在其起源和根源中,也就是在其欲望及其快乐中;人若没有看见并承认这些,就仍在邪恶之中,尽管外在没有犯下它们。出于目的或意图思考就是意愿和实行,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可知: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通奸了。(马太福音5:28)

这就是内在人的检查,由此也从本质上检查了外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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