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V.基督的功德和公义的归算是不可能的
640.为了认识到耶稣基督的功德和公义的归算是不可能的,有必要知道祂的功德和公义是什么。主我们救主的功德是救赎,其性质可参看前面的章节(TCR 114-133节),那里描述了救赎是对地狱的征服、对天堂的有序安排和随后教会的建立,因而是纯神性的作为。那里还说明,主通过救赎取得重生和拯救那些信靠祂,并遵行祂诫命之人的能力;没有这种救赎,任何肉体都不能得救。因此,既然救赎是纯神性的作为,是唯独主的作为,并构成祂的功德,那么可推知,祂的功德就像宇宙的创造和保存一样不能被应用、归于或归算给任何人。此外,救赎可以说是天使天堂的新创造,也是教会的新创造。
如今,教会将主救赎主的功德归于那些凭恩典获得信仰的人,这一点从他们的教义明显看出来,这是他们的主要教义。因为这个教会的上层人物及其下属,无论罗马天主教的还是改革宗教会的,都断言,通过基督功德的归算,那些获得信仰的人不仅被视为公义和神圣的,而且就是公义和神圣的;他们的罪在神眼里不是罪,因为它们被赦免了;他们自己是称义的,也就是说,是和解、更新、重生、成圣,并在天堂被登记的。当今的整个基督教会都教导这些教义,这一点从特兰托议会、《奥格斯堡信纲或奥斯堡信条》,以及被增补和广泛接受的评注明显看出来。
把刚才所说的话转到这种信仰上,就会直接得出这个观点:拥有这种信仰本身就是主的功德和公义,因此,拥有它的人是另一个位格的基督。因为他们断言,基督自己就是公义,这种信仰就是公义,而这种归算(也是指归于和应用)使人们不仅被视为公义和神圣的,而且实际上就是公义和神圣的。只需在归算、应用和归于上加上转移,你就会成为一个代理教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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