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581.我在救赎那一章已说明,救赎和十字架受难完全是两回事,决不能混淆;主通过这二者为自己取得重生和拯救人类的权能。当今教会所接受的信仰,即十字架受难就是救赎本身,已经催生出一系列有关神、仁与信,以及其它如同链条上的各个环节那样依赖这三者的一切事的可怕虚假。例如,有关神的信仰是,祂决定诅咒人类,但又甘愿通过将这诅咒强加到圣子身上,或由圣子担当它而唤回怜悯;并且只有那些通过预见或预定而被恩赐基督功德的人才能得救。这一谬论又孵化出他们的这一信条:那些被恩赐信的人会瞬间重生,无需自己这一方的任何合作,甚至声称,他们由此免除了律法的谴责,不再受制于律法,而是在恩典之下,罔顾这一事实:主说,祂不会废去律法的一点一画(马太福音5:18,19; 路加福音16:17);祂吩咐自己的门徒传讲悔改,使罪得赦(路加福音24:47;马可福音6:12)。祂还说:
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马可福音1:15)
“福音”的意思是,他们能重生,因而得救。若主不施行救赎,即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而夺去地狱的力量,若祂没有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将其变成神性,那么这一切是不可能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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