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340.每一个基督徒,以及每一个拥有宗教信仰和健全理性的人都承认,人是为永生而被创造的,每个人都可以承受永生,只要他照着圣言规定的救赎方式生活。然而,救赎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它们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与良好地生活和正确地相信有关,因而与仁爱和信仰有关,因为良好地生活就是仁爱,正确地相信就是信仰。这两种普遍的救赎方式(即仁爱和信仰)不仅在圣言中被规定,而且也被命令。由此可知,通过它们,人可以凭主所植入并赋予他的能力为自己获得永生。人越使用这种能力,同时仰望神,神就越增加这种能力,直到祂将属世仁爱的一切都转化为属灵仁爱,将属世信仰的一切都转化为属灵信仰;通过这种方式,神使死的仁爱和信仰变成活的,使人自己也变成活的。
有两样事物必须先共存,然后才能说人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在教会,这两者被称为内在人和外在人。当内在人意愿良善,外在人实行良善时,这两者就成为一体;外在人从内在人那里行动,内在人通过外在人行动;通过这种方式,人从神那里行动,神通过人行动。但另一方面,如果内在人意愿邪恶,而外在人实行良善,那么两者都从地狱行动,因为这个人的意愿来自地狱,他的行为是虚伪的;他那地狱的意愿就像草丛中的蛇,或花中的虫子一样潜藏在他的一切虚伪行为里面。
如果一个人知道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也知道它们是什么,两者既能实际上行如一体,也能表面上行如一体,还知道死后内在人仍活着,而外在人被埋葬,那么他就会接触到天堂和世界的大量奥秘。为了良善的目的而在自己里面将两者(内在人和外在人)结合起来的人会永远快乐;而将它们分离的人,尤其为了邪恶的目的而将它们结合起来的人,则永远不快乐。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