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2

BE22.简要分析:

BE22.简要分析:上述四点——今时在更正教中被广为流传——并不是什么新东西,也不是三位改教领军人物最先提出来的,而自尼西亚会议时期传承,会后由制订者们教导,并在天主教中因此被保存下来,这个事实可从关于教会史的著述中明显看到。天主教和更正教在三位一体的教义上保持一致,是因为他们都承认三大信经——《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其中教导这样的三一。关于他们一致接受基督功德的归算,从前文对《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引文(n.3-8)与《协和信条》的引文(n.10-15)相比便可看出。关于他们在称义方面的一致性接下来讨论。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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