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

BE2.罗马公教关于

BE2.罗马公教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特兰托会议信纲》)。

在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13日颁发的诏令中有以下话语:“我拥护并接受至世特兰托会议决定并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的一切内容。”

真实的基督教 #615

615.凡不愚蠢的人

615.凡不愚蠢的人都能看出,在属灵事物上若没有自由意志,没有人能重生。没有自由意志,他能靠近主,并且如祂自己所教导的那样(马太福音28:18)承认祂是救赎主和救主,以及天地之神吗?没有自由意志,谁能信靠主,也就是出于信仰望祂、敬拜祂,从祂虔诚接受得救的方法和恩惠,并在从祂接受它们的过程中予以配合?没有自由意志,谁能对邻行善,彰显仁爱,更别提将信与仁的许多其它特征吸收到思维和意愿中,把它们揭示出来,付诸行动?否则,重生无非是从主口里(约翰福音3章)掉下来的一个词而已,它要么仍在耳边,要么从离言语最近的思维落到嘴唇上,因而只不过是由十二字母组成的清晰声音。这声音决无可能被提升至心智的更高区域,而是会落到空中并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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