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5.《协和信条》中关于自由意志的内容:
(a)在灵性之事上,人全然没有能力(p.15,18,219,318,579,656,附录p.141)。
(b)自从人的始祖堕落,人已变得全然败坏,以致在关于转变(信仰)和拯救一事上天生就是盲目的,并且导致他视上帝之道为愚蠢。他持续如此敌对上帝,直到借着圣灵的能力、通过聆听讲道,他被转变、赐予信心、得重生更新,这纯粹是恩典,无需他这方面的任何配合(p.656,657)。
(c)人全然败坏,对良善麻木不知,以至于就人的本性而言,自堕落之后、重生以前,人没有丝毫灵性的力量存在或存留,可以让他能够预备自己来接受上帝的恩典,或者抓住所赐的恩典,又或靠自己来接受它,或在灵性的事务上理解、相信、接受、思考、意愿、开始、完善、行动、作用、配合,或调整自己来适应这恩典,或将他的转变归功于别的任何事,全部也好,一半也罢,哪怕一丁点(p.656,658)。
(d)在关乎灵魂得救的灵性和神性之事上,人就像罗得妻子变成的盐柱,或像没有生命,无眼无口无任何感觉的一块木桩或石块(p.661,662)。
(e)人还是能活动,能掌管他外在的肢体,能参加敬拜,能聆听上帝的话语和福音,但就他个人的想法而言,他轻视这一切,视为愚笨之举,在这方面,他比一根木头还要糟糕,除非圣灵在他里面起作用(p.662,671,672,673)。
(f)诚然,人的转变(信仰)并不仅仅如同把石头雕刻成像,或在腊上盖个印,这些既无知识和感觉,也无意志(p.662)。
(g)在他的信仰转变中,人仅仅是个被动的对象,并无任何主动的作为(p.662,668);
(h)在此转变中,人根本未与圣灵合作(p.219,579,583,672,576)。
(i)自堕落后,人保留并拥有认识属世之事的能力,以及某种程度上选择属世与文明之善的自由意志(p.14,218,641,664,附录p.142)。
(k)某些教父和当代一些神学家声称,上帝吸引人,与人的意志相一致的方式来吸引他,这类说法与圣经不符(p.582,583)。
(l)当人被圣灵的能力重生,他就能出于新生的能力和恩赐进行配合——这能力和恩赐在他转变(信仰)时,开始在他里面运行,尽管他的配合是微弱的,的确没什么力量,不过自愿的(p.582,673-5,附录p.144)。
(m)不仅上帝的恩赐,而且基督自己,借着信,住在重生者里面,如同住在他自己的殿中(p.695,697,698,附录p.130)。
(n)已受洗和未受洗者有天壤之别;因为,照着保罗的教导,一切受洗者已穿上基督,被真正更新,这些人因此获得意志的自由,也就是如基督所见证的,重获自由。因上,不仅听了上帝的道而且在真理之中的人还能够——尽管非常微弱——凭着信心去赞同并接受它(p.675)。当知道,此前引用的内容取自《协和信条》一书(由人照着《奥斯堡信纲》编写而成)。不过,其中关于唯信称义的同样教义被英国和荷兰的更正教成员所坚持和教导;因此,接下来的论述适用于他们全部人;见下文(n.17,18)。
73.第二天,有一些相信预定和分配的人从这群灵人中来到我面前,他们说:“我们觉得自己醉了,不是因为喝酒,而是因为昨天那人所说的话。他谈到全能,还谈到秩序,并得出结论说,由于全能是神性,所以秩序也是神性,甚至神自己就是秩序。他还声称,秩序的法则和圣言里的真理一样多,不止成千上万,而且数以亿万。而神服从祂自己在圣言里的律法,人则服从他的律法。神性全能若受制于律法,那它算什么呢?因为这样的话,全能就丧失了一切绝对权力。难道神所拥有的权力还不如世上专制的君王?他尚能以绝对的权力行事,如屋大维?奥古斯都或尼禄。一想到全能受制于律法,我们就觉得好象喝醉了,若不得到帮助就要昏倒。我们的信教导我们这样祷告:父神必因祂儿子的缘故怜悯我们;我们相信祂会怜悯祂所拣选的任何人,赦免祂所喜悦之人的罪过,拯救凡祂所愿意的人。我们不敢从祂的全能那里减损丝毫东西。因此,对于将神束缚在自己律法枷锁下的行为,我们视为不敬,因为这与祂的全能是矛盾的。”
说完这番话,他们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们。我发现他们很迷惘,于是就说:“我会向主祷告,通过祂带给你们帮助,让这个问题有些眉目,不过,现在我只能举几个例子。”我说:“全能的神通过祂里面的秩序创造了这个世界,也就是说,使这个世界服从祂所在的秩序,并照着这秩序管理它;祂赋予整个宇宙及其万物以自己的秩序。所以,人类有自己的秩序,动物、鸟类、鱼类、昆虫都各有自己的秩序,每棵树,甚至每片草也有自己的秩序。我简要举例说明如下:指定给人类的秩序法则是,他当通过圣言为自己获取真理,以属世的方式思考它们,并尽其所能理性这样做,从而为自己获得一种属世之信。神那一方的秩序法则是,祂以其神性之光靠近并充满这些真理,从而以神性本质充满这人的属世之信。属世之信仅仅是知识和信念,并且只能以这种方式成为得救之信,别无它法。仁也一样。我再举几个例子简要说明。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避免作恶,神才能照着祂的律法饶恕任何人的罪孽。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以属世的方式使自己重生,神才能以属灵的方式使他重生。神不断努力重生并救赎人,但祂无法实现这一点,除非这人预备好接受神,从而铺平道路,并向祂打开门。新郎在少女成为他的新娘之前无法进入她的寝室,因为她会关上门,将钥匙保存在里面。不过,当许下婚姻的诺言时,她会把钥匙交给新郎。
神若非成为一个人,就无法凭祂的全能救赎人类。若非祂的人性首先如同婴儿的人性,然后如同孩童的人性,接着将自身塑造为祂的父所能进入的容器和居所,祂也无法使祂的人性变成神性。祂通过应验圣言的全部,也就是说,圣言所包含的一切秩序法则而成就这一切。祂做得越完全,祂将自己与父融合得越紧密,父也将自己与祂融合得越紧密。举这些例子只是为了说明,以使你们能明白:神性全能处在秩序中,它的治理,也就是所谓的圣治(或天命)则遵循祂的秩序;它不可能与它们背道而行,也不可能改变它们的一点一划,因为神就是秩序及其一切法则。
说完这番话,一道明亮的金光透过屋顶照射进来,又变成基路伯飞在空中。它们所散发的红光照亮了一些人的太阳穴,不过是朝向他们的脑后,而非额前,因为他们嘟哝说:“我们还是不明白全能是什么。”于是我说:“一旦对你们所说的话给你们一些启发,它就会被揭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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