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3.《协和信条》中关于信心结果子的具体内容:
(a)当注意律法的行为与圣灵的行为之间的分别。重生之人以自由和乐意的灵所做的行为并非律法的行为,而是圣灵的行为,这些是因信所结的果子;因为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p.589,590,721,722)。
(b)好行为是悔改的果子(p.12)。
(c)重生者藉着信接受新的生命、新的倾向或喜好、新的行为,这些是悔改过程中从信而来(p.134)。
(d)在转换信仰并因信称义后,人开始在他的头脑中被更新,最终在认知上被更新,于是他的意愿在执行悔改的日常行为中就并非不起作用(p.582,673,700)。
(e)由于原罪、也因为现实所犯罪恶,我们应当悔改的(p.321,附录p.159)。
(f)对基督徒来说,悔改一直持续到死,因为只要还活着,他们就不得不与遗留在肉体之中的罪作斗争(p.327)。
(g)我们必须在十诫律法的操练中着手参与并逐渐提升完善(p.85,86)。
(h)重生者——尽管从律法的诅咒中得解脱——应当仍在神性的律法中操练自己(p.718)。
(i)重生者尽管不在律法之下,但并不在律法之外,因为他们遵照主的律法而活(p.722)。
(k)对重生者来说,律法应当是宗教信仰的规则(p.596,717,附录p.156)。
(l)重生者自愿并自由地行出好行为,不受制约,就像未收到任何命令,未听到任何威胁,不预期任何回报(p.596,701)。
(m)对他们来说,信总是付诸于行为,若未如此行出好行为的人就不是真信,因为哪里有信,哪里就应当有好行为(p.701)。
(n)爱与好果子紧随信和重生之后(p.121,122,171,188,692)。
(o)信心与行为默契相融且不可分离地连接在一起;但是唯独信心——并非和行为一起——拥有祝福,然而它并不是独自的;因此,是那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p.692,693)。
(p)当人因信被称义之后,于是他这又真又活的信就因着爱而起作用,因为好行为总是紧随着称义之信,有称义之信,就一定能发现与之同在的好行为;这样,信心并不是独自的,信、望、爱总在一起(p.586)。
(q)我们承认,信心之后若没有好行为,这种情形下,它是虚假的信,不是真信(p.336)。
(r)正如不能将热与光从火分开,好行为不可能从信心分开(p.336)。
(s)由于老亚当一直固有地内在于我们的本性之中,重生者持续需要律法的劝告、教训、威吓、甚至惩罚;因为他们被圣灵通过律法来责备和改正(p.719,720,721)。
(t)重生者必须与老亚当作斗争,肉体必须借着劝诫、威吓、斥责而被制服,因为生命的更新只会在现实生活中开始(p.595,596,724)。
(u)对于被拣选和真正重生者,保持着肉与灵之间长期的斗争(p.675.679)。
(x)基督向好行为承诺罪得赦免,其原因在于好行为发生在和解之后,还因为好果子必须紧随其后,又因为它们是这个承诺的迹象(p.116,117)。
(y)得救之信不在没有爱的人里面,因为爱是紧随真信心之后肯定且必须结的果子(p.688)。
(z)因诸多理由,必须有好行为,但好行为不能作为寻求功德的理由(p.11,17,64,95,133,589,590,702,附录p.172)。
(aa)重生者务当藉着所领受的新能力和新恩赐以某种方式来与圣灵合作(p.582,583,674,675,附录p.144)。
(bb)低地国家*众教会的信仰告白中——被多特会议所接纳——我们读到以下内容:神圣之信在人里面不会不起作用,因为它是因着爱而行动的信心;从信心的好树根所生发的行为,在上帝面前是良善和被悦纳的行为,就像好树结好果子那样;我们有义务向上帝行出好行为,而非上帝欠我们什么,因为乃是上帝在我们里面行出好行为。附注:*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家。
633.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自那时起,对三个神性位格的信仰就被接受了,也得到了所有主教、大主教、教会领袖和长老的确认和宣扬,直到今天。由于对有三位神的精神说服由此产生,所以人们只能设计出这种信仰:一位神能适用于按顺序排列的这三位神;即必须靠近父神,祈求祂归算祂儿子的公义,或因祂儿子的十字架受难而施怜悯,并差遣圣灵产生救赎的中间和最终效果。
这种信仰是两个信经(即《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所生的后代;但当它的襁褓被剥去时,看到的不是一个,而是三个,起初他们可以说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但后来就分开了,因为人们说,他们的本质使他们合一,但他们的属性或特定功能(即创造、救赎和运作,或归算,归算的公义和有效的应用)把他们分开。因此,尽管他们从三位神中制造出一位神,却没有从三个位格中制造出一个位格,以免三神的观念被抹杀。因为如信经中所说的,每个位格都能单独被视为神;如果这三个位格因此成为一个,那么建立在这三者上如建立在其支柱上的整个大厦就会倒塌,成为一堆废墟。
尼西亚议会引入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教义,是因为他们没有正确地查考圣言,因此没能找到其它防御阿里乌斯的避难所。后来他们将每一位都独为神的这三个位格合并成了一位神,因为他们害怕三大洲的每一个理性宗教人士指控和谴责他们相信三位神。他们教导了一种适用于按顺序排列的三位神的信仰,因为其它信仰无法从这一原则发出。对此,要补充的是,如果三者中的一个被忽略,那么第三个就不会被差遣,因而神性恩典的整个运作将化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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