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66.要知道,耶和华神在当中的灵界太阳所发出的万物都与人相关。结果,凡存在于灵界中的事物都结合成一个人形,并在其核心呈现为人形。因此,在灵界,显为可见的一切物体都是人体的代表。那里可见的各种动物则是天使的爱之情感和随之思维的样式。那里同样有可见的树林、花园和草地。我曾被允许得知这样或那样的物体代表哪种情感。奇妙的是,当他们的至内在视觉被打开时,他们能在这些物体中认出自己的形像。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和随之自己的思维。由于在每个人里面,源于他们的情感和思维各种各样,极其复杂,其中有些与这个动物有关,有些与那个动物有关,所以,这些情感的形像以这种方式变得明显。有关该主题的更多说明可见于下面有关创造的那几节内容(75-80节)。这些事实也证实了这个真理,即创世的目的就是来自人类的天使天堂,所以这目的就是人,神能居于人里面,如同居于自己的容器中。这就是为何人被造为神性秩序形式的原因。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