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真实的基督教 #639

639.圣言没有提到

639.圣言没有提到或暗示过归算基督功德的信仰,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在尼西亚议会引入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教义之前,这种信仰在教会中不人为知。当这种信仰被引入,并渗透到整个基督教界时,其它一切信仰就都被扔进黑暗中,以至于自那时起,无论谁阅读圣言,在那里看到信仰、归算和基督的功德,都会自动陷入这个概念,并以为它是唯一的解释或教导。他就像一个人看到写在一页纸上的字,就停在那里,而不是翻过这一页来看看另一页上写了什么;或像一个人说服自己相信,某件事是真的(尽管它是假的),并只确认这一点,然后视虚假为真理,视真理为虚假,咬牙切齿地对每一个反对它的人发嘘声,说:“你没有智慧。”他的心智完全被这种说服所包裹,并被一层厚厚的茧所覆盖,这层厚茧把与他所谓的正统信仰不一致的一切都当作异端来弃绝。他的记忆就像一块铭牌,上面刻着这唯一掌权的神学信条。当有其它东西进入时,就没有空间可以容纳它了,或说没有它插进来的地方了,因此他会像吐口水一样把它吐出来。例如,如果你对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说,他的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即:要么自然创造了她自己,要么神是在自然之后才存在,要么自然和神为一,而事实恰恰相反,难道他不会把你看作一个被牧师的寓言所迷惑的人,或一个傻瓜、一个蠢人,或一个精神错乱的人吗?通过说服和确认而固定在心智中的一切事物或概念都是如此;最终,它们看起来就像用许多钉子固定在一面用旧碎石砌成的墙上的彩绘挂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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